落實「生病不上班不上課」,各項傳染病診斷後,返校時間建議如下
落實「生病不上班不上課」,各項傳染病診斷後返校時間建議如下:
- 出現 COVID-19 確診個案時,請依主管機關防疫規定及衛生單位疫情調查結果辦理。
- 若診斷為腸病毒,建議以發病日起算,請假在家休息 7 天。
- 若診斷為流感,應持續休養至未用退燒藥下退燒後至少 24 小時,才能返回上課。
- 若診斷為腸胃炎(病毒性腸胃炎、諾羅病毒或有嘔吐、腹瀉等腸胃道症狀),請盡量在家休養至症狀解除至少 48 小時後再恢復上學。
- 若診斷為水痘,請在家休養至水泡乾燥結痂脫落再恢復上學。
2025/02/26